輕微的喜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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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隨著年紀愈來愈大,多多少少會開始有一些堅持或執念。

我這幾年來開始拒吃不合口味的食物,深深覺得肚子可容納的空間、食量就這麼點,實在不該浪費在不好吃的食物上。有人奉行遵守 「Snobby Diet」: 吹毛求疵,精挑細選,只挑頂級食材吃喝。我還沒這麼 snobby,只是不再把胃口浪費在加工食品或充滿色素糖份的垃圾食物上。

以前仗著年輕,上「吃到飽餐廳想盡辦法「撈本」。每次大啖少則四盤,多則五、六盤,現在呢? 兩盤不到、大把美食還未全部享用一輪就已後繼無力,必須豎白旗投降。現在上餐廳,舌頭也變精,居然吃得出「誠意」這味隱形調味料。

吃喝,除了摒棄以往的重口味、大食量,現在的我覺得應盡量挑選自己經濟能力範圍內所能買到最好的 (但不表示最貴)、最新鮮、最自然、最當季和最健康有益的食物,否則寧願少吃少喝,甚至餓肚子。

穿衣服也是,以前年輕不懂事,時尚流行沾不上邊,又不甚了解自己身材優缺點,所以衣櫥裡堆滿了不適合的衣物配件。直到去年讀了 Peter Walsh 的書 “It’s All Too Much” 後痛改前非決定把衣櫥大改造,將衣服一件件分門別類、汰舊換新。去年我捐棄了一大堆不適用、不合身和八百年來也沒穿過的衣物鞋子,還大量淘汰了許多品質不好的衣物。人工皮、橡膠產品、鍍銀、鍍金、假鑽飾品都一一去蕪存菁,只留下正品、真正喜愛和時常配戴的。

現在買東西前我會三思,買下去是否有永續價值? 東西在精不在多。皮鞋皮包皮帶等,我已非真皮不買,衣服也儘量挑選絲棉麻等天然質料。劣等貨和次級品也許能使人走在時尚前端,可是壽命卻往往只有幾季,流行過後,其價值形同垃圾。

之前看到一個女生在部落格發表她的敗家日記,別人買一個 Hermès Birkin bag 要等三年,她 (先生) 卻有財力一年三個給她。這些奢侈品畢竟是身外之物,也許買第一個時會帶來極大的滿足,之後的快樂恐怕要呈等比級數下降。好的事物淺嚐即止,放任自己縱慾只會麻木我們的「快樂神經」。幸福的生活是靠一點一滴輕微的喜悅累積而來,是否能活在幸福裡,端看我們如何在最樸實、簡單的日子中發掘感受小小的快樂。赫賽說:「今天大多數人終其一生過得是遲鈍和沒有感情的日子」,原因在於人們不懂得節制。

這聽起來好像老生常談,但一點不假。就像為什麼麻辣火鍋吃慣的人,再也難對清粥小菜感興趣;看慣灑狗血鄉土劇的人,會覺得溫馨小品劇不夠精彩,習慣千金一擲的賭徒,一日不賭便全身難耐。

人是慣性的動物,長期暴露在刺激的環境下,我們每個身體細胞會下意識地尋求更大的刺激。於是我們成為物質的奴隸,沉浸在廣告商品的魔咒中不得翻身。於是我們只想著我們還未擁有的,忘記了其實我們已擁有許多。

電影 In Time】(2011) 中提到未來的人,壽命在二十五歲時便開始倒數計時,二十五歲後你只有一年的時間去「賺命」,否則二十六歲的那一秒就是你的死期。在未來,一個人的壽命就是金錢,你可以互通轉換,可以賭,也可以販賣交易 (比如說買杯咖啡 = 五分鐘的壽命)。愈有錢有勢的人壽命愈長 (時間愈多),少數人甚至可以永遠不死 (除非發生意外)。未來的人視時間如命 (因為時間等於生命),大家汲汲營營想要活到最長最久。然而,人不應該是長生不老的,「不死」使一個人對所有一切感到麻木,包括人際關係、物質享受。為了不死,人類不敢冒險、不敢大膽,小心守護自己的「時間」生怕死於非命。

人生活著還有甚麼意義,如果你不必考慮死亡?

適當的節慾使我們感到快樂正如有限的歲月,才能使我們懂得珍惜。

小火焰,
3/19/2012 寫於風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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